1、入馆者应主动出示校园卡和本人学生证。
2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、用火。不听劝阻者,将记录违章或处以罚款。
3、入馆后请保持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、诵读。在阅览室或流通室请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或者静音状态,接听或拨打手机请至室外。
4、举止文明,穿着得体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入馆。
5、严禁在阅览室内用餐、吃零食,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、乱吐口香糖。
6、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违者应主动清除,并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7、请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不得在阅览桌椅、墙壁及其它设施上涂抹刻划、脚踏。
8、请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设备;损坏公物者,应按原价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9、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,占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书包等私人物品可存放于存包柜内,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10、请遵守各阅览室管理规定,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,否则将按盗窃书刊行为严肃处理。通过出口时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执勤人员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