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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08日 作者:系统管理员 来源:

     学院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师生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,为确保图书馆各项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,保障学院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,切实做好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,根据我馆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:

 

一、图书馆安全管理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,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防火、防尘、防潮、防高温、防蛀、防突发事件等。

二、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防范措施;各书库、阅览室、采编部等管理员是其所在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应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,每个员工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。

三、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,以保证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;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,指定专人保管。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。发生火警时会扑救、会报警。
   

四、严禁在图书馆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严禁在书吸烟及将其它火种带入馆内;定期检查各种电源电路、电器。

五、图书馆开放时,为保障馆内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严禁下列行为:占用疏散通道;在开馆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、覆盖;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。

六、书库、阅览室、采编部等部门要加强技术防范,防止发生重大的盗窃案件。各部门钥匙须妥善保管,未经允许不能私自借出和私自配备,保护图书馆公共财产。

七、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馆内喷洒杀虫剂,减少虫害;采取措施放置灭鼠设施,防止老鼠对办公设施及图书的损害,在进行杀虫、灭鼠药物投放前,要告知工作人员和读者,确保人身安全。

八、保持书库空气的流通,把室内的温度调节至保护图书及设备的有效范围内,
防止阳光直晒。

九、工作人员下班,要关灯、关窗、锁门、切断电源、关好水龙头,防止盗窃和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
十、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负责制度,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馆领导和保卫部门,及时处理,以免发生重大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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