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06日 作者:科研处-李顺蓉 来源:
一、检查对象
1.中期检查范围: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立项科研项目。
2.结题验收范围: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立项科研项目。
二、材料提交
(一)中期检查资料: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(附件2)2份;
(二)结题验收材料:
1.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(附件3)2份;
2.研究报告(附件4)及相关成果资料(论文、专利、获奖等复印件)合并装订2套。
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至科研处。
三、验收方式
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议(项目组不参加),并将评审验收结果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。 附件:结题资料
科研处
2015年11月5日